省卫健委省司法厅联合部署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11.01.2019  09:31


为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保障我省司法行政干警伤病后及时有效的治疗,近日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就全省司法行政干警伤病后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作出安排。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医疗救治工作对于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的重要意义。积极保障司法行政干警伤病后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有力助推司法行政机关在履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通知》明确,司法行政干警(包括警察院校学警、在职的司法行政机关的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执法执勤、社会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应急处突、抢险救灾以及进行训练、见义勇为时负伤,或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的,或者因患急危重症,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给予医疗救治保障。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紧急医疗救治的范围。

通知》就确定定点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做好院前衔接、完善协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确定省属三级甲等医院作为省级定点救治医院,负责全省急危重症司法行政干警的医疗救治工作。要求各市、省直管县要参照省里做法,确定一些医疗服务能力强、专科特色突出、有较高医疗水平、设施和救治能力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作为市、县(市、区)的定点救治医院。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需要的司法行政干警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通知》还就开展警医协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省厅将协调有关省属医疗机构,把文件要求落实到全省司法行政干警的医疗救治工作中去。同时督促各市县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厅人事警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