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开展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活动

14.05.2019  11:40
  为喜迎建国70周年,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日前安徽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决定2019年底前,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活动。
  “双提升”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一是加快建设法律服务网络。 优化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推进智慧法律服务,推进“数字司法、智慧司法”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全网漫游”;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 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通过合并执业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托管代管、培育规模法律服务机构等措施,积极培育和壮大社会、市场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拓展法律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仲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创新优化法律服务产品。 畅通法律服务渠道,依托司法所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指导推进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村(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丰富法律服务产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小岗村志愿律师服务机制,研究开拓金融公证、知识产权公证、家事公证、绿色继承、互联网公证等公证产品,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推进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转变法律服务方式,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四是巩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建立法律服务标准,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标准化建设;落实法律服务清单,建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法律服务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质量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