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8.11.2017  03:27

11月16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副厅长殷福才向媒体介绍了《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基本内容以及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土十条》,根据环保部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省环保厅牵头组织起草了《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书面征求省直相关部门与各市政府意见、建议,并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将修改完善的《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于2016年12月29日印发实施(《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116号),并报国务院备案。

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三是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四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五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六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

1.市县政府编制出台了各自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省长为组长、35个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3.细化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分工,落实各部门责任。我厅已对《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省环保厅牵头负责的任务进行了分工,在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以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省直其他具有牵头责任的相关单位也按要求分解落实任务分工。

4.受国务院委托,环保部与省政府签订了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我省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我厅正在牵头分解各市相关指标,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各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5.发布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根据我省工矿企业分布及污染排放情况,在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我省公布了2017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同时将有关市县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作为今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标。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

6. 组织编制相关规划。一是组织编制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省环保厅成立省规划编制组,开展省级规划编制工作,目前省级和市级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之中。二是会同有关省直部门编制并印发《安徽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13年的基础上下降10%等目标,并提出实现规划目标需要落实的具体措施。三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并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规划》提出了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水平、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重点项目发展原则,以及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7.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15年7月,我省“阜阳市临泉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被列入全国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项目。2016年9月,该项目的实施方案通过了环保部土壤司组织的技术审查,我厅于11月初对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了批复。2017年1月,该项目完成施工招标,并开始组织实施,目前治理与修复符合工作进度要求。

8.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土十条》确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环保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全国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方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年7月底,国家五部委还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进一步动员部署。

下一步工作安排

提请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督促各市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有关市、县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开展规范化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