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6.01.2018  09:31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安徽省粮食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12月11日 

 

安徽省粮食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国管节能﹝2017﹞180号),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管办﹝2017﹞7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积极发挥机关示范带头作用,按照“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原则,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100%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于2020年前全面实施。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个人产生的茶叶渣果皮等)、可回收物(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报纸、金属、塑料、纸盒、矿泉水瓶、办公电子产品等)、有害垃圾(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废旧电子产品、过期药品等)和其他垃圾(除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的总称)四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2月)

1 .召开会议部署。 组织机关处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邀请生活垃圾分类专业人员讲解垃圾分类有关知识,并对各阶段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部署。请各处室根据部署会的要求,做好对本级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部署,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2 .成立领导小组。 各处室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分工

责任人

工作职责

组长

马三九

负责全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管理

副组长

范祥林

余小海

负责垃圾分类各项制度建设及监督考核

成员

各处室负责人

负责本处室分类工作开展

 

3 .制订工作方案。 各处室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处室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4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编印垃圾分类倡议书,印发机关各处室;编印垃圾分类宣传画,张贴到宣传橱窗内;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展板、横幅等,置于大楼大厅适当处;提供垃圾分类提示卡贴于垃圾桶放置处。各类宣传资料,由局机关服务中心按实际需求进行统一发放。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月)

1 .安装智能垃圾分类设备。

(1)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种类:智能可回收箱。

(2)设备安放地点和使用:在局机关七楼安全通道配置一套智能可回收箱,可回收品直接用智能卡或手机直接扫码投放到回收箱体内自动称重,积分将自动产生到各自处室。

(3)时间安排。于1月开始投放(具体发放时间、方式及数量另行通知)。

2 .垃圾清运工作: 厨余及其他垃圾由保洁员和环卫单位统一运走,智能可回收品由运营企业负责收运。

3 .特殊垃圾收运: 有毒有害垃圾由运营企业统一收运。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2月-12月)

各处室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局机关服务中心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学习、借鉴、总结各处室的先进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同时,评价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的实施效果,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研究制定考核办法,确保成效得到巩固。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变更,也是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处置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更是服务当代,造福子孙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此次,为了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特地引进智能垃圾回收设备,全程可实施监控管理,并能及时纠正投放错误,对于各处室投放的垃圾实施积分制度,而积分是可以换取相应的金额或生活用品等。同时这套系统,通过管理系统后台就可了解各处室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也为年底的考核评比提供更科学有效的依据。因此,各处室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通力合作,保证本方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本年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根据《方案》要求,抓紧制定相应机制,明确责任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对照方案的工作目标,抓住重点环节,确定好本处室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高标准、快节奏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加强考核、严肃追责。要认真落实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省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要求对生活垃圾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处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不力,问题较多,或形式主义、名存实无的,省局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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