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省级经费使用办法

03.07.2019  09:40

近日,省司法厅会同省委政法委印发《安徽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省级经费使用办法(暂行)》(皖司通〔2019〕35号),对省级经费的使用作出规定。

使用办法》明确,省级经费的发放对象为省司法厅或者省律师协会选派到省委政法委、省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政法窗口和省直政法机关、信访机关参与信访值班接访的律师。省级经费的使用范围有三项:一是值班接访补助。每人每天补助500元。二是评析案件补助。经省直政法机关确认的评析意见书每份补助1500元。三是化解案件补助。成功化解一般疑难信访案件的,一件补助2000元;成功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一件补助5000—6000元;成功化解特别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一件补助12000元。

使用办法》还规定,必要时需具有业务专长、有群众威信的第三方人员参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补助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