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养老院日照将有新标准 将不能低于冬至日2小时

24.12.2015  16:46

  在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时,日照标准将不能低于冬至日2小时,这个要求比普通住宅更高。记者获悉,安徽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全省首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未来有望为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等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立下军规,全面改善老龄人口的居住、出行及社会服务等条件。

★现状★

城乡规划中对老龄人口关注不够

安徽省是199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是全国12个较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之一,且老龄化有进一步加剧趋势,如今65周岁以上老年人突破692.8万人,占总人口的11.4%。

由于种种原因,安徽省未出台有关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技术性规范,国家层面的《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编制较久,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求。与城镇总体规划重视城市产业、生态、低碳等发展理念目标不同,各地基本未将解决老龄化问题、促进老年人健康快乐 生活 作为规划的一项重要目标理念提出,反映出规划中对于老龄人口关注的缺失。

业内人士指出,客观地看,全省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上还有不足之处。比如,部分规划设计在细节上不符合实际,养老机构的建设缺乏规范标准;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盲道、坡道、公园以及老年人配套设施被占用损坏的现象比较多。随着老龄化进入急速发展阶段,这些情况都需要引起重视。

★模式★

“421型”家庭传统养老压力大

安徽目前的养老模式还是以居家养老为主。这基于国情以及传统因素的影响,这种养老方式主要集中在中青年家庭。选择居家养老,老人们生活在家庭中,感到自由和方便,经济上负担也比较轻。但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的脆弱性日渐显现。生活节奏加快,工作负担加重,“421型”家庭的增多、空巢家庭等问题的出现,赡养者力不从心,一般家庭难以承受。

近年来,社区养老是受到广泛关注的一种养老模式, 以其个性化、多样化、社区化的特征与优势,向老年人提供包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服务、家庭照顾、日间看护、娱乐和 教育 等内容在内的多项服务,因而能够高质有效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此外,机构养老模式被视为一种现代养老模式,尽管目前并没有被大多数老年人所接受。机构养老与家庭养老相比,入住养老院,集中供养,集中居住,日常生活有人料理,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子女的负担,而老年人也有了多方面的保障。

★创新★

养老设施建设首提四级分级体系

结合安徽实际,新规对未来的养老服务设施首次提出四级分级体系,分别为城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和组团级。针对不同级别,提出了各级养老服务设施应配建或宜配建的项目,这些项目是依据老年人的需求程度、使用频率、设施的服务内容、服务半径以及经济因素综合确定的。

城市级主要针对城市层面来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人口规模一般大于10万人;居住区级是针对街道、镇这个管理层面,乡可参照镇来执行,人口规模3万-5万人;小区级针对社区这个管理层面,人口规模1万-1.5万人;组团级主要针对新建小区或者老旧小区改造,人口规模0.1万-0.3万人。

比如养老院,提供长期综合社会养老服务,要求设施齐全,服务半径大,原则上每个街道和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每床位用地面积45-60㎡,并提供室外活动场地。而老年服务中心(站)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日常服务,使用频率高,设施相对简单,因而需就近在居住区、小区和组团内设置,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米,服务半径应小于1000米。

★亮点★

标准细化真正体现对老年人关怀

养老服务设施一般包括生活居住、医疗保健、休闲娱乐、辅助服务等功能,在新规中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提出了不少的细节要求,就是希望在未来的布局建设上起到更好的作用,真正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

比如,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对老年人身心健康尤为重要。因此,养老服务设施建筑的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2小时的标准,这个标准比普通住宅更高。

考虑到老年人视力、反应能力等不断衰退,强调建筑的色彩和标识设计同样非常必要。色彩柔和、温暖,易引起老年人注意与识别,既提高老年人的感受能力,也从心理上营造了一种温馨和安全感。标识的字和图案都要比一般场所的大些,方便识别。

专家指出,未来对于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或总量不足的,需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修编、修改时予以完善。已建成的居住区,没有老年人生活、活动配套设施的,则要逐步补建或者利用闲置的设施来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