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01.08.2018  16:51

为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近日,省局与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017年以来,省局把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摆上议事日程,先后组织各市局开展辖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并多次配合省民政厅深入有关地市养老机构开展调研。同时,还专门与安徽农业大学联合组成调研课题组,对部分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专项调研。

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多次调研情况,结合我省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实际,形成了《指导意见》初稿。通过多次召开讨论会、征求各相关方面意见,对《指导意见》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定稿印发。

指导意见》共九章二十八条,从食品安全责任、场所与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控制、从业人员管理、监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给予了规范性指导。

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对进一步规范我省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下一步,省局还将与省民政厅联合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