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修订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08.05.2018  21:42

安徽省六安市近日修订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范培训工作,加强培训经费管理。

  办法规定,市直机关培训经费原则上在本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定额或部门预算安排的相关专项经费中列支,需要市财政特别另行安排的要进行申报。各单位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弄虚作假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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