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经开区建设局一副局长受贿获刑10年

18.10.2014  11:02

  别人送了3万块,他不满足,还催促对方再送一些好处费。10月16日,记者获悉,全椒县经开区建设局原副局长陈家春因受贿24万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据了解,2002年8月,陈家春由全椒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调至全椒经济开发区工作,负责开发区的建设和规划工作,2013年12月任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4万元。其中,2007年,杨某某曾送给陈家春3万元。可过了一段时间后,陈家春又向杨某某索要剩余好处费,杨某某于是再次送给他3万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