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下乡”扶贫送来源头活水

13.10.2015  11:42

  2013年,我市在肥东县长临河镇罗家疃村选择了5户农民家庭开展先行试点“光伏下乡”扶贫,每户建设规模为2.5kW小型家庭户用光伏电站,成功实现并网发电,村民坐在家里“收电费”就可获得长期固定收入。随后,这一新的扶贫方式在全市全面展开实施,并延伸到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村集体,送来“源头活水”,解了贫困户和村集体无收入来源之困。

  “光伏下乡”扶贫推广到全国

  谈到“光伏下乡”扶贫,市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合肥市提出了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的目标,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并将实施“光伏下乡”工程作为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四大工程之一重点推进。在推进过程中,合肥市因地制宜,创新突破,创造性地将农村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农民增收与光伏应用有效结合,探索出了一条解决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解困的扶贫新路径,实现了扶贫开发由“输血式扶贫”向“精准扶贫”的积极转变,有力地促进了新兴产业发展与农村资源的有效利用。既推动了农村居民增收及经济社会发展,也为发展低碳产业、实现节能减排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市农委(扶贫办)《合肥市光伏下乡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光伏下乡扶贫工程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市财政逐年提高光伏扶贫资金,2015年达1000万元,较2013年增长700万元,并从一事一议资金中安排1080万元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项目产权和发电收益全部归贫困户(村)所有。自2015年开始,市级扶贫资金全额用于无劳力、无财产、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特困农户家庭光伏电站建设。

  对于合肥扶贫创新之举,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以及其他兄弟省市予以高度关注,多次到合肥市调研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对光伏下乡扶贫工程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推动光伏下乡扶贫工程上升为国家层面推广的精准扶贫战略。截至今年5月,合肥市已完成305户贫困户3kW家庭光伏电站建设并实现并网发电,500户贫困户家庭光伏电站及40个省级重点贫困村30kW村级光伏电站正在建设当中,建设资金由市、县财政全额兜底,累计投入资金达3480万元。

  光伏下乡扶贫实现一举多赢

  市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首批100户“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家庭电站自2013年10月份开始建设,到2014年2月底实现全部并网,现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4年底,累计发电量261832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226442千瓦时。

  相对于其他扶贫方式,“光伏下乡”扶贫解决了持续性问题,好比“源头活水”,给贫困户带来长期收益。市扶贫办有关负责人分析,“光伏下乡”扶贫经济效益稳定。自100户光伏电站建成并网以来,从2014年2月份到2014年12月底,为贫困户增加现金收入21万元,户均增收2100元。根据目前发电量测算,户均等效年收益约3000元,其中现金收入约2500元,按照25年使用寿命计算,现金总收益约6万元。

  同时,这项扶贫的产业效益突出。该负责人介绍,合肥地区目前有2.3万个自然村、125.5万农户,其中贫困户约8.5万户,通过示范带动,按照50%的农户和70%贫困户,户均建设3kW家庭光伏电站计算,仅合肥市将需要193.35万kW光伏板、64.45万台逆变器,若在全国农村大范围推广,将促进我市光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此外,这项扶贫还能带来环境效益。该负责人介绍,建设一个3kW的小型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与相同装机规模火电发电相比,25年时间内可节约标准煤约23.6吨(火电煤耗按335g/kWh计)。相应减少燃煤所造成的有害气体排放,其中,二氧化硫2.11吨,氮氧化物1.06吨,二氧化碳42.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