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接受工商总局考核验收

17.11.2017  03:32

 

 

 

  

  11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副局长庹登夫率考核验收组来皖,对我省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考核验收。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斌和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良斯出席验收报告会。省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企业注册局、信息中心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朱斌局长首先指出,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建设,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指导下,扎实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建设工作,为我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吴良斯副局长向总局考核验收组重点介绍了我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的总体情况。省局企业处邢云峰处长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与公示、系统功能健全完善、系统应用推进、系统运行保障五个方面做了具体汇报。省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对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的信息归集、双告知、多证合一、简易注销、双随机、联合惩戒和风险预警等系统功能进行了演示。

  在听取汇报、观看演示后,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庹登夫副局长对我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的全面建成首先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省政府大力支持下,省工商局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非常到位,特别是领导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高位推动了公示系统建设工作;在加强信息归集公示方面,除规定项目外,安徽省工商局创新开拓自选功能,与省内16个地市纵向、横向推进有成效,打通通道的同时不断完善数据标准,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系统功能健全和完善方面,省工商局既能按照总局要求,不断完善拓展,又能按照省政府要求,为我省业务工作建立强大的信息化支撑。总体来说,安徽省工商局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按照总局部署,从严从实、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实现了总局要求的“名称、标准、平台”三统一,达到了总局各项要求,并摸索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一步建设方向,庹登夫强调,按照总局全面、完善、提升、扩展的要求,一要不断在数据质量、数据标准和数据安全方面下功夫;二要在全面建设“一张网”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探索、完善优化,将“能用”升级为“好用”,扩大公示系统使用受众;三要不断思考完善系统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公示系统的建设,积极发挥“一张网”防火墙的作用。

  最后,吴良斯副局长表示,安徽省工商局将以此次考核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建设。一是要按照考核验收组要求,进一步规范数据标准,从源头上抓好数据质量;二是要加强公示系统的宣传,特别是强化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培训,缩小省、市、县(区)在系统应用中的差异,不断拓展公示系统的应用范围,为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提供技术保障;三是继续完善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建设,丰富健全系统功能,形成安徽特色和亮点,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广使用,将安徽打造成总局各项试验项目扎根生长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