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开展《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27.10.2017  18:30

      《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自2016年1月起施行。为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进台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落实,近日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组织2个调研组,由主任委员张丹、副主任委员洪禹候分别带队,先后赴六安、芜湖、池州等市开展调研。省台办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每到一地,专题听取市贯彻实施《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情况的汇报,与参会的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台资企业代表座谈交流,并深入台资企业实地考察。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有关市在贯彻实施《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方面所做的工作,提出要站在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祖国统一大业和“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台商投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培训力度,重视发挥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和台资企业协会的作用,依法解决矛盾困难,推动台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和皖台经贸合作不断深化。

信息来源:民侨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