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闭幕 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

21.12.2017  20:25
      12月20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花建慧、梁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定于2018年1月下旬召开。   会议审查批准了《蚌埠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   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与英国德比郡建立友好省郡关系的议案》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批准《安徽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的方案》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杨果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现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实有组成人员59人。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何树山、杨光荣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依法组织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詹夏来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提出要求。   他指出,要牢牢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高度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更好地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落实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和人大工作各方面。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度自觉地服务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大局,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要牢牢抓住作风建设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高度自觉地巩固发展反“四风”、转作风的成果,更好地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长效,努力在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       省政府副省长谢广祥,省高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棉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部分负责同志。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