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出台加强代表工作的新制度、办法

15.09.2014  18:40
  无为县人大常委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了一系列走访人大代表的活动,广泛征集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征集到的建议中代表反映了不少关于加强与代表联系、增加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活动机会的建议,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建章立制,及时进行整改。
      首先,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建立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为及时了解代表对“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要求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三名人大代表,每年联系不少于2次,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一府两院”和常委会自身予以改进。
      其次,加强常委会负责人与普通代表的联系,出台《县人大常委会代表接待日制度》。将每个月的6日作为代表接待日,由常委会负责人轮流接待驻无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县人大代表,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承办部门在两周内予以书面答复代表,代表不满意的还要重新进行办理。
      再次,加强代表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制定了《无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规定县人大代表可以针对视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约见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相关的询问和提出意见建议,被约见单位的负责人要对代表的询问当面答复,或在两周内作出书面答复,使代表意见和建议得以快速办理。
      此外,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县人大常委会还增加了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代表的人数。在原先每次常委会邀请2名代表列席的基础上,调整为每次安排8名代表列席,确保每位基层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能够列席1次常委会会议。(芜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芜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