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环保局严查燃煤污染反弹

18.01.2018  22:40

进入冬季以来,亳州城区各大浴场门庭若市,燃气供应出现紧缺现象,为了防止禁燃区内燃煤污染反弹,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对亳州主城区开展了“冬季严查燃煤污染反弹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兵分三路,不打招呼,采取晨查、日查、夜查多时段突击检查。在2天的执法行动中发现,在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有多家散煤销售点仍在违法经营,有多家工业企业和浴池等“三产”服务业违法使用燃煤锅炉或燃煤炒药炉、取暖炉、茶水炉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严重影响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亳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报经局领导批准,对正在使用的多个燃煤锅炉和炒药炉进行了查封,责令限期拆除。同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环保委办公室,要求谯城区政府和市经开区管委会立即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责成环保、市场监管(工商、质监)、城管、公安等部门和相关街道、乡镇、管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对禁燃区内的散煤销售点和工业企业、浴池、宾馆等使用热源单位开展全面摸排。对违法销售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要立即组织关闭搬迁;对违法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要立即组织拆除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并予高限处罚;对抗拒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切实强化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警示和震慑。

下一步,市环保委将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及乱作为的,依照《安徽省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亳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