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

22.03.2019  20:30
      3月2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明波、李明、沈强,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这次常委会会议于3月27日至29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查和批准《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马鞍山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与土耳其安塔利亚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依法允许公民旁听,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和《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会议分别听取了关于常委会2018年信访工作情况和2019年信访工作安排的汇报、关于调整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省直部门和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相关工作安排和所作调整。   会议分别听取了关于省人民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和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