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招聘会人社部门不再审批

13.11.2014  16:42
      昨日,记者获悉,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深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通知》,对人力资源机构举办招聘会不再审批,但须报送方案,而且时间地点不能擅自变更。

        《通知》规定,今后申请设立内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县(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即可,无须再由 省厅批准。另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机构每年3月底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 指定的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奖惩情况、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获取情况等,企业对 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招聘会对于求职者来说是一座桥梁,《通知》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招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审批管理。但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应在招聘会举办前10日,向招聘会举办地县(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招聘会组织实施办法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而举办时间、地点、 规模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后应当重新报送相关材料,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