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小姐弟熏麦药中毒被误诊身亡 涉事“医生”获刑2年

10.04.2018  00:34

一对小姐弟,突然说肚子痛,还呕吐。家人便找到曾经的乡村医生来看看。

“是普通的急性肠炎,挂点水就好了。”对方如此诊断,并连续给他们打了3天的吊水。

结果,悲剧发生了——两个孩子先后去世。

谁该为这场悲剧“埋单”?

“是普通的急性肠炎,挂点水就好了”

王琳是阜南县人,多年前远嫁到东北。王琳有双儿女,每次放暑假时,她都会带着孩子回娘家小住一段时间。

2016年7月19日,王琳带着女儿小芳、儿子小伟回娘家住。起初,两个孩子活蹦乱跳开心极了,可到了夜间,他们突然不约而同地说肚子痛,并出现呕吐症状。

王琳立刻找到曾做乡村医生多年的丁春前来治疗。“是普通的急性肠炎,挂点水就好了。”丁春诊断后告诉王琳。随后,他为小芳、小伟输液后离开。

谁知,第二天,小芳、小伟的呕吐症状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丁春再次为两人吊了水。就这样,7月19日、20日、21日,丁春先后3次在他们家对两人进行了诊断,并按急性肠炎进行了输液治疗,共收取医疗费155元。

救护车赶到时

孩子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期间,小芳、小伟的姥爷曾咨询丁春,会不会是房间内放了熏麦药熏的?对此,丁春称不是。

7月22日,眼看小芳、小伟的症状没有任何好转,王琳只好带着两个孩子去找另外一个医生诊疗。“孩子的情况非常危险,快打120送医院治疗。”这名医生当场就帮王琳打了急救电话。

等120救护车赶到时,经诊断,小芳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随后,救护车将意识尚清晰的小伟送往阜阳救治。因病情危重,小伟随后被转到北京治疗。

小伟在阜阳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在北京住院治疗5天,开支医疗费6万余元,最终却因医治无效死亡。

乡村医生退休,执业证到期未再注册

经过医院及鉴定中心鉴定,小芳、小伟的症状均为磷化铝中毒,早期未能及时被诊断,存在鉴别诊断缺乏,造成获得尽早明确诊断、脱离有毒环境和有效救治的机会丧失,且持续在有毒环境内输液治疗,一定程度上造成中毒程度加重,延误中毒救治,死亡发展为必然。

磷化铝也就是俗称的熏麦药。原来,小芳、小伟的姥爷对小麦进行防虫处理时,将磷化铝埋入家里东屋的麦穴中。因夏天 天气 炎热,磷化铝受热挥发成有毒气体。后来,两个孩子入住该房间,最终发生惨剧。

另据调查,被告人丁春曾于2010年3月15日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五年,同年注册在阜南县某乡镇某村卫生室执业,并担任该卫生室负责人。2014年3月20日,丁春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村卫生室负责人职务,于2015年办理乡村医生退出手续,阜南县卫生部门根据省卫生部门文件规定,未对其进行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丁春办理乡村医生退出手续后,在未获得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的情况下,擅自在家中从事诊疗活动,导致误诊,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丁春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行医罪,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

去年5月,阜南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认为,丁春擅自在家中非法行医,多次为两被害人诊治过程中出现错误,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丁春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丁春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王琳等人各项损失近15万元。

出现熏麦药中毒该咋办?

夏季气温偏高,加之受阴雨天气影响,储粮较多的农户,常常使用经济方便的磷化铝等化学药剂熏蒸,导致人身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因此,国家对使用磷化铝进行粮食熏蒸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以确保粮食、人畜和环境安全。

中毒症状:中毒者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四肢无力、失眠、腹痛、口渴及心动过缓,还会出现嗜睡、抽搐,与肠道传染病症状比较相似。严重者会导致脑水肿、肺水肿,肝肾及心肌损害,心律紊乱等。

如何处置:一旦中毒,患者应立即脱离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更换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并迅速送往就近的医院救治,并至少在医院观察24-48小时。磷化铝中毒无特效解毒药,急救时不能使用肟类药物,忌用解磷定、氯磷定治疗。(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