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党组中心组开展学哲学用哲学专题学习

17.10.2017  02:38

10月9日上午,省财政厅召开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哲学用哲学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重温《实践论》《矛盾论》,学习省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精神和李锦斌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以及人民日报《赢得伟大胜利的法宝》纪念文章等,开展“学哲学用哲学”的专题学习,交流学习的启示和体会。厅领导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发言,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主持会议并作交流讲话,对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

罗建国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哲学用哲学,习近平总书记对学哲学用哲学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特别是在《实践论》《矛盾论》发表80周年之际,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为各级领导干部系统全面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迅速召开省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开展专题学习,并对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哲学用哲学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财政部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指导推动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

罗建国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共产党人的看家本领,是我们党理论建设和革命实践的科学方法和行动指南。《实践论》《矛盾论》回顾中国共产党走过的道路、总结中国革命经验教训,解决了认识与实践、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问题,完整地形成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知行合一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奠基之作,是财政干部必须反复精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

罗建国要求,各处室单位党支部要结合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在深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更好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积极服务保障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以财政改革发展的新成绩、财政队伍建设的新面貌、财政作风效能的新气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要充分认识《实践论》《矛盾论》的历史和现实的意义。 实践论》《矛盾论》是特殊时代条件和革命背景下的必然产物,在改革开放时期不断丰富发展,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实践论》《矛盾论》一脉相承,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无限生命力,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是始终坚持实践第一和矛盾法则的结果,必须进一步增强学习领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坚持以《实践论》《矛盾论》为指导,着力改造主观世界,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深入学习《实践论》《矛盾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实践论》《矛盾论》揭示的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强化思想武装,自觉将“四个自信”作为信念信仰追求,坚持实践第一观点和矛盾法则,不断地提升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

三要坚持以《实践论》《矛盾论》为指导,求真务实推动为民理财工作能力的提升和水平的提高。 深入理解、深刻掌握和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求实求效服务和保障五大发展,正视矛盾勇于财政使命担当,深入实际总结基层实情经验,攻坚克难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统筹协调抓住财政关键基本,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财政工作实践的能力,提升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四要坚持以《实践论》《矛盾论》为指导,知行合一,不断强化作风建设。 始终把财政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学哲学用哲学的角度、从践行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角度来认识财政工作、锤炼财政作风,强化知行合一的学风,强化理论指导实践的作风,强化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强化勤勉清正清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日常和经常,推动财政工作健康发展,始终保持财政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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