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28.11.2019  17:30

  11月27日,省教育厅公布《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为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设定基本规范,维护教师的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中小学教师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幼儿园教师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培幼育人、加强安全防范、关心爱护幼儿、遵循幼教规律、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保教行为等十个方面。

  师德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由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和教师同行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考核拟定等次意见。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方可在当年绩效考核和教师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不合格的,当年绩效考核和教师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和岗位等级,不得推优评先,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

[ 编辑: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