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纪检部门出台严查通知 两节期间须坚守“七个严禁”

25.08.2014  12:27
核心提示: 记者从省、市纪委获悉,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省市纪检部门出台通知,要求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

记者从省、市纪委获悉,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省市纪检部门出台通知,要求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两节”期间,须坚守“七个严禁”,即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私用公车外出 旅游 和探亲访友;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款相互请吃和大吃大喝;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

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两节”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省市有关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监督网站、开设监督专栏等,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有机结合,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近期将会同组织部门,对“小四风”的走读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采取市、县(市区)联动方式,在“两节”期间,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明查暗访。(记者 王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