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躲避执行五年,法院拍卖房产逼其履行

15.03.2017  22:33
 

  安徽法院网讯  “若非法院真的拍卖她的房产,她也不会这么快还钱的。”七旬老人感慨道。泾县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一套房产,躲避五年的老赖被逼“现身”,2月18日,来到法院要求协商履行还款事宜。

  老凡和小元系共同出资购买山场杉木而形成的合伙关系,2011年10月老凡因无法联系到小元,便将小元诉至法院要求散伙清算,法院判决小元支付老凡购买杉木款15万元。2013年4月,因小元下落不明,且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老凡无奈之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小元行踪,遂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予以查封,因其仅有这一套房不符合强制执行的规定,小元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然而,2015年5月5日执行新规出台,对于仅有一套房产的被执行人,在保障其一定居住条件下,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该套房产。2015年10月老凡就该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对小元该套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小元在得知法院正在执行其唯一一套房产后,于2017年2月18日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协商履行还款一事。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7万元,余款于2017年6月30日底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