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完成2018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08.11.2018  16:12



截至10月底,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38万件,提前完成本年度8.1万件的民生工程办案目标任务。 一是扩大援助范围。 省厅及16个市、直管县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环保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扩大援助的事项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对接脱贫攻坚,将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开设绿色通道。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 年初,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和《办案任务分解表》,分解目标任务,安排资金。4月份,召开全省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各地通过动员会、推进会等方式,推进实施。项目实施全程实行按月上报、季度通报和重点督促制度。8月中旬,省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本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考核办法与指标,细化考核标准。8月至10月,省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16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开展督查,以问题清单的方式反馈各市。 三是深化便民服务。 截至目前,全省123个市、县(市、区)共建有临街一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个,实现全覆盖,并按照司法部“3+X”(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及综合服务)建设模式,基本达到标准要求。“12348安徽法网”已经建成并运行。省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将于11月中旬投入试运营。今年,全省实现通过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向群众提供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均等性水平大幅提升。 四是注重服务质量。 选编优秀案例,全省共有47个法律援助案例被司法部《中国法网》选用。组织开展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省共征集89个案例进行优秀案例和“十佳”案例评选,随机抽取16个市和省直管县中心共18个单位的90份卷宗,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案例评选、案件质量评选结果均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五是突出重点人群。 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利用春节、“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助残日等重要节点,与劳动保障、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活动,组织本地法律服务人员、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和联系卡。省厅会同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残疾人法律服务能力。省厅会同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实现全省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厅法律援助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