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强基础完善队伍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

17.01.2018  22:36

  合同行政监管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重要职能之一。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合同监管机构及人员削减、职能弱化,甚至没有专兼职合同监管工作人员,影响了合同监管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全省合同监管工作,省局发文就建立健全合同监管专兼职队伍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建立健全合同监管专兼职队伍,做到事有人做、职有人履、责有人尽。合同监管各项工作都沉淀在基层,基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是合同监管工作的前沿阵地、主战场。各地要从大局出发,重视和加强基层合同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确保从上到下,建立合同监管条线。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工作培训,提升合同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按照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市要结合实际,主动、积极开展市以下合同监管队伍建设,固本强基,不断充实、更新、完善基层合同监管人员知识储备。为推动合同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省局将把机构建设和专兼职人员配备情况纳入2018年度合同监管目标考核。
  合同监管工作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能、法定职责。加强合同监管,对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新时代这一历史背景下,各地要以维护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合同监管与其他市场监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齐头并进的地位进行安排部署落实。省局已在网站增加合同示范文本查询服务,共公开14类,91种合同示范文本。各地要结合实际推进当地合同行政监管各项服务举措。2018年,省局将依托全国合同行政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全国合同监管工作经验和成果学习,推进安徽合同监管工作发展。并以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推动动产抵押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