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厅原巡视员杨先静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05.11.2014  10:54

  中安在线讯 今年63岁的安徽省国土厅原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利用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的职务之便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损失18.9亿元人民币,并收受贿赂1600多万元。11月4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杨先静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4月16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日庭审中,杨先静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认罪”。其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句辩解也没有。

  据供述,杨先静的受贿1600多万元,其中1000万交给一个公司用于理财,350万给其女儿在北京买房,剩余的一部分用于退休后还给别人,还有一部分是个人消费。

  该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杨先静在担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工作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决定分立延续万庄铁矿探矿权、转让范桥铁矿探矿权、出让周集铁矿探矿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189158.12万元。

  2003年至2011年,被告人杨先静利用其先后担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巡视员职务,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等工作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于2003年至2012年间,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吉立昌、杜永新等18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53.0186万元、港币30万元,其中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130万元:案发前,杨先静因担心受国土厅原矿管处和规划处处长孔繁茂职务犯罪案件牵连,退还人民币1496万元、港币3万元,退回劳力士女腕表一块。

  2012年下半年,已经退休的杨先静利用其曾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巡视员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向时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吴运席(主持工作)打招呼,请吴运席予以支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后将盛桥镇安置房纳入2012年第三批次追加土地计划指标,使该宗土地顺利通过。事成后,杨先静获取“好处费”30万元。

  蚌埠市中院认为,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先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杨先静所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均应依法惩处,且应实行数罪并罚。

  杨先静主动、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对其犯受贿罪从轻处罚;主动、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对其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减轻处罚;被告人杨先静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退还、追缴或抵缴,配合司法机关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杨先静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杨先静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683.0186万元、港币3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宣判后,杨先静当庭表示对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量刑要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