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男子指使他人报复行凶 不料误将他人捅成重伤

14.01.2015  10:49
核心提示: 当日12时许,顾某(另案处理)在饭店卫生间内,误将赵某当成张某,持刀对赵某连捅数刀,后逃离现场。经天长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左腹部、左中指、右臀部及右大腿多处锐器创,伴小肠多处穿孔及小肠网膜多处贯穿伤,失血性休克,属重伤。

王某与张某有矛盾,指使陆某实施报复,没想到陆某却误将他人捅伤。近日,天长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王某、陆某有期徒刑。

王某因与张某有矛盾,遂指使其好兄弟陆某,找人对张某实施报复,并向陆某提供了2万元的“好处费”。后陆某找到顾某,将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顾某,随后顾某便携带钢管等工具,驾车来到天长市某饭店,准备对张某动手,后因饭店人多不便作案,遂离开。次日中午,陆某与顾某开车再次来到该饭店,伺机作案。当日12时许,顾某(另案处理)在饭店卫生间内,误将赵某当成张某,持刀对赵某连捅数刀,后逃离现场。经天长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左腹部、左中指、右臀部及右大腿多处锐器创,伴小肠多处穿孔及小肠网膜多处贯穿伤,失血性休克,属重伤。

王某、陆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属共同犯罪。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陆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七个月。(赵欣‍ 记者 胡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