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纪委晒2014反腐“成绩单” 处分961人挽损失1286万

06.02.2015  13:05

“处分党员干部961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293人,移送司法机关65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86万余元。”2月5日上午,蚌埠市纪委监察局召开2015年首场 新闻 发布会,晒出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成绩单”。

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人员占75.4%

去年,我市加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力度,确定6项改革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项目93个,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解决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全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对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机构由144个减少至20个;县(区)纪委监察局平均由115个减少至15个。完成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调整后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人员占机关人员总数的75.4%。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54起

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要节点督查相结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

效能监察明察暗访每月至少一轮,88家单位128名违规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受到问责。全市普遍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承诺活动,3.3万余名党员干部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在全省率先完成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深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了禹会区黄山医院套取医保资金案件、怀远县公路分局治理超限超载违规案件、五河县安监局强制要求农药经营户挂靠经营和乱收费问题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抓监督问责,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牵头对我市19个建设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7轮督查,多次约谈责任单位,持续跟踪问效,建立实施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标后合同备案情况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市委加强标后监管一揽子意见。对市区交通智能设备招标中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严肃整改突出问题。对喜迎门一期工程电力设备及安装项目和市博物馆、规划馆、档案馆新馆展陈三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管不力的19名责任人予以问责。

处分党员干部961人 撤职以上重处分293人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386件(次),同比下降23.5%,初核违纪线索1428件,同比上升114.7%,立案1038件,同比上升71.3%,其中,县处级干部24人,乡科级干部177人。结案997件,同比上升73%,处分党员干部96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干部137人。处分人数中,党纪处分690人,政纪处分302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293人,移送司法机关65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86万余元。

直接查办了蚌埠经开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柴学恒、张立生,市招标局原副局长刘景森,市科技局原党委委员、情报所原所长宗剑钊,市建委原主任黄平,市建管局原党委书记张贵森,蚌埠高新区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经理方冰,市公安局南湖路派出所原副所长简政等人违纪违法案件。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收集意见建议525条,分类分批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整改销号。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委局机关和派驻(出)机构推行“十项承诺”制度,接受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记者 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