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开班式在合肥举行

05.09.2014  10:30

吴良斯副局长作开班动员讲话

培训班现场

 

  9月3日,全省工商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举行。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良斯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开班式由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校长郭闿主持。省、市工商局和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130名学员参加这次培训。

  吴良斯副局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8月23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五个配套规章颁布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学习贯彻《条例》及五个规章迅速作出部署安排。国务院国务院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设计就是“宽进严管”,《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企业信息公示的作用,加强了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也使工商系统监管的理念发生了变化,增强了监管执法的透明度,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宣传《条例》的自觉性。

  吴良斯副局长强调,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是贯彻执行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一要组织好宣传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新闻报道、现场咨询、领导访谈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二要组织好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加强对监管人员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培训,使监管人员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准确熟练运用,使企业自觉按规定公示信息。在培训中做到培训内容要实而精,培训面要广而全,培训方法要灵活多样,确保培训收到预期效果。

  吴良斯副局长强调,贯彻落实好《条例》,既是对工商系统履职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优质高效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要厘清和处理好六个关系:一要厘清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信息公示、信息监管和信用约束的逻辑关系;二要处理好工商部门与地方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树立共享协调的理念;三要处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法人库的关系,树立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监管的理念;四要处理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关系,树立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五要处理好电子营业执照与地方数字证书的关系,树立便捷服务企业的理念;六要处理好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关系,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